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抽检2621批次食品 28批次不合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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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19日,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621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(2021年第63号)。
据通告,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、餐饮食品、茶叶及相关制品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、蛋制品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调味品、豆制品、方便食品、蜂产品、糕点、酒类、冷冻饮品、粮食加工品、肉制品、乳制品、食品添加剂、食糖、食用农产品、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、蔬菜制品、薯类和膨化食品、水产制品、水果制品、速冻食品、糖果制品、特殊膳食食品、饮料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29类食品2621批次样品。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593批次,不合格样品28批次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个别项目不合格,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。现通告如下:
一、不合格产品情况
(一)璧山区如意批发超市销售的、标称重庆市璧山区温源食品厂(普通合伙)生产的松糕(甜橙奶香味),酸价(以脂肪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。
(二)璧山区王诗强干鲜店销售的干香菇,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。
(三)丰都县秦爱民酒坊生产的高梁酒,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。
(四)重庆市永川区玉屏市场王宇春销售的腊猪头,亚硝酸盐(以亚硝酸钠计)、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。
(五)南川区廖琴食品店销售的苕粉,铝的残留量(干样品,以Al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(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)。
(六)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汪金华销售的鲜牛肉,五氯酚酸钠(以五氯酚计)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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